一企业随意用“喜羊羊”形象被告上法庭

“喜羊羊”来厦门“找茬”了。近日,厦门一家网络公司因传播一款名为《喜羊羊来找茬》的网络游戏,被著作权人告上法庭。

提起《喜羊羊与灰太狼》,没有几个孩子不熟悉,所以,很多网游公司都将喜羊羊作品中的动漫形象编入游戏中。

为此,《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美术作品著作权人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维权行动,起诉了多家网游公司。不过,此次被告的厦门这家网络公司并非网游开发商,它只是一个传播者。

在法庭上,原告方《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起诉称,该公司依法享有《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美术作品的全部著作权,而被告公司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传播名为《喜羊羊与灰太狼之喜羊羊来找茬》的Flash游戏。

据了解,原告方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拥有动画片 《喜羊羊与灰太狼》中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灰太狼、红太狼、沸羊羊、慢羊羊的动漫形象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人的说法,被告是通过其所有并经营的互联网站传播这些网络游戏的。因此,原告在法庭上请求思明区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删除侵权的游戏。另外,还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多元。

面对起诉,作为被告的厦门这家网络公司也为自己做了辩解。该公司答辩称,原告只是喜羊羊与灰太狼卡通形象的著作权人,并非网络游戏的著作权人,即使被告存在侵权行为,也应当是由游戏的开发或者运营商来主张权利。

此外,被告还说,涉案的这些关于喜羊羊与灰太狼的游戏是从网络上购买的,是由第三方开发的,他们只是提供平台,展示了该游戏,并未据此收取费用,没有因此获利。

根据2011年11月25日的一份公证书,原告向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公证处申请对被告公司经营的相关网页办理证据保全。当天,原告代理人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在公证处的电脑上进行了一系列操作。上述操作显示:域名为网站系由被告公司主办,在该网站的“益智”选项下,有一款名为《喜羊羊与灰太狼之喜羊羊来找茬》的Flash游戏。点击该游戏页面“开始游戏”按钮,进入游戏中,游戏画面显示喜羊羊、灰太狼、红太狼等动漫形象。

法官认为,原告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对这些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应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而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提供了《喜羊羊与灰太狼之喜羊羊来找茬》Flash游戏,上述游戏中包含有动画片 《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喜羊羊、灰太狼、红太狼等动漫形象。

由于被告使用上述形象并未经过原告同意,也未支付报酬,这样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享有的美术作品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法官还介绍,像这种情况,著作权人可以选择起诉网游开发商,也可以起诉传播网游的网络公司,因为,他们“没有尽到合理审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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