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球:赚钱的是代理和股东

日前,安徽省芜湖警方历经近一个月的周密侦查部署,成功破获一起网络赌球案,涉案30余万元人民币,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根据该案犯罪嫌疑人魏某的交待,办案人员揭开了该网络赌球团伙的组织内幕。

2010年世界杯开赛前一个星期,魏某开始利用“皇冠足球投注”网站(简称“皇冠网”)作为平台,接受玩家的下注,然后借用足球比赛的结果,包括比赛的进球分数、比赛胜负、比大盘等,作为投注输赢的依据进行投注赌博。

赌球集团采用“金字塔”的结构,由代理商负责吸纳会员参与赌博。会员就是赌徒,是整个链条的最下层。代理人员从参赌人员的投注金额中抽取一定比例作为报酬。

“过去就是爱看球,是个不折不扣的球迷,后来自己在网络上面下注赌博,再往后就不关心什么球队了,只关心胜负和比分。一个球上下,就有可能倾家荡产,觉得很刺激,欲罢不能!”魏某说,“因为我平时能够在外面接触到很多下注赌博的人,所以上线就多给了我几个会员。”

作为代理,魏某的主要工作是在外接受会员的下注,再把所有的下注金额及下注的情况报到上线那里,并按照一定比例从中抽取提成。

“赚钱的都是那些代理和股东。”办案民警介绍,以一名会员一次赔掉1万元为例,这1万元中就会有4000元落入他上一级的代理商腰包,另外有4000元落入总代理的腰包,其他2000元落入股东的腰包。

涉案资金庞大、参与人员多、资金流转快是网络赌博案的主要特点。因为大股东下面汇拢的人多,即便只抽取每人赌资的10%,最后的总数也很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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