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彩票吉祥物设计征集公告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衷心欢迎有志于参与体育彩票吉祥物设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

所有对中国体育彩票吉祥物设计感兴趣并自愿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全部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1. 应征人须在接收应征方案截止时间前,将符合全部要求的应征方案通过指定平台上传提交。考虑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效性因素,暂不接受当面提交或邮递方式提交应征方案。

接收应征方案的时间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指定平台收到的时间为准。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对应征方案是否准时提交不承担责任。

上述信息如有变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将在官方网站——中国体彩网及时公布,请应征人实时注意相关信息。

2.在应征方案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应征方案将不被接受。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将从北京时间2020年5月29日开始对所有的应征方案进行形式审查。

2.应征人应当根据征集文件的要求制作应征方案,并确保在本公告公布的接收应征方案起始时间后、截止时间前收到应征方案。所有应征方案不予退还。

3.本次征集活动评审委员会对所有通过形式审查的应征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将进行以下审查、评定:

(1)审定不超过30件(套)可以进入复评的应征方案获得“甄选奖”,每件(套)方案的应征人总计可获得的奖金为税前人民币3,000 元。

(2)从进入复评的应征方案中评审选定最多10件(套)应征方案获得“优秀奖”,每件(套)方案的应征人总计可获得的奖金为税前人民币10,000 元。

(3)从评选为“优秀奖”的10件(套)应征方案中,最终评选出1件(套)体育彩票吉祥物设计方案获得“冠军奖”,并将作为中国体育彩票吉祥物设计方案。该方案的应征人总计可获得的奖金为税前人民币80,000元。

获奖应征人为两位或两位以上的,获奖应征人自行分配奖金,所涉纷争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无关。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将在本次征集活动全部结束并收到获奖应征人提交的全部合格文件后,将依法扣除税金后的奖金发放至获奖应征人指定账户。

2.获奖应征方案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归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所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有权对该等应征方案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开发、展览、信息网络传播、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对包括本征集公告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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